上海期货交易所(上期所)允许期货账户持有人申请资金冻结,以防止资金被非法动用。提交资金冻结申请后,资金将于指定期限内被冻结,冻结结束后将自动解冻。
1. 委托方式
申请资金冻结需委托期货公司代为办理。账户持有人需向期货公司提出冻结申请,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。
2. 证明材料
冻结申请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:
上期所规定,资金冻结期限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。特殊情况下,可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延长冻结期限。
申请延长
如果需要延长冻结期限,申请人应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向期货公司提出延期申请,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。经审批同意后,可延长冻结期限不超过30个自然日。
自动解冻
冻结期限届满后,资金将自动解冻。账户持有人可正常使用冻结资金。
1. 冻结期限的计算
冻结期限从上期所收到冻结申请材料之日起计算。
2. 冻结期间的利息
冻结期间资金不计付利息。
3. 解冻后的资金使用
解冻后的资金可用于正常交易或清算。
4. 虚假申请的责任
虚假申请资金冻结或伪造证明材料,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5. 提示